欢迎来到盈科宁波姚志杰律师网!

在线咨询 | 联系我们

律师介绍

姚志杰律师 【公司法律顾问、刑事股权律师】二十余年法律资历,有丰富的实践和事务所管理经验,现执业于全球律师平台--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,担任宁波事务所合伙人职务,系专业型资深律师,专业办理重大疑难案件,服务领域为企业法律顾问... 详细>>

在线咨询

联系我们

律师姓名:姚志杰律师

电话号码:0574-63766737

手机号码:18006648292

邮箱地址:a148@163.com

执业证号:13302201310943919

执业律所:北京盈科(宁波)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海晏北路甬商紫荆汇26、27层(北仑区合作单位地址:北仑区中河路36号海晨大厦913室)

股权

股权就是指: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。

向合伙组织投资,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;向法人投资,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。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,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。

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: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;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;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;有参与股东大会,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;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;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;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。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。

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,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,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。

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,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。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,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,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。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。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,没有授出的,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。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。被投资人的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,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。

相关文章更多>>

手机号码:18006648292

联系地址:海晏北路甬商紫荆汇26、27层(北仑区合作单位地址:北仑区中河路36号海晨大厦913室)

Copyright © 2021 www.xhxlsw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 

技术支持:网律营管